綠色產品政策與供應鏈管理
綠色產品政策宣告
為確保本公司產品符合國際環保法規(RoHS,REACH…)及客戶綠色產品要求,進而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危害人體健康,本公司已成立專責人員負責,限禁用有害物質管理及產品從設計、採購、生產及銷售等相關流程,並要求供應商、外包商,將綠色產品要求納入其管理,提供未含有害物質之產品及滿足客戶要求。
符合國際法規與客戶要求之禁限用物質
- 歐盟 RoHS
- 歐盟 RoHS 2.0
- 歐盟 REACH(SVHC)
- 加州 65 號提案
- 中國 RoHS
- 中國 VOCs
- 歐盟 PPWD 包裝材與包裝材廢棄物指令
- CMRT 衝突礦產政策
- 無鄰苯系塑化劑
- 無鉛、鎳、鈹、銻、氧化銻等
- 無聚氯乙烯
衝突礦產政策(不使用衝突礦產聲明)
本公司承諾保證使用之材料,皆符合「衝突礦產政策」要求。善盡社會責任、尊重人權,並持續關注議題,致力詳實調查,要求上游供應鏈及外包商遵守政策,以確保金(Au)、錫(Sn)、鉭(Ta)、鎢(W)等金屬,非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(DRC)及其鄰近國家受武裝團體控制之礦區所開採,禁止使用由衝突礦區所開採提煉出來的金屬用於產品。